各年级、各科室、各学科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二届阜阳一中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阜阳一中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熟练掌握信息技术,教学成果突出,影响广泛。
(3)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合格。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骨干教师评选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教龄在6年以上,且在教学或教研第一线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近6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教学成绩突出(必具其一):①获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及以上奖至少1次。②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业务专项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及以上奖励。③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至少1次,(附邀请函、聘书或荣誉证书、教学设计)。④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会、报告会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讲座)至少1次(附聘书、荣誉证书及讲稿)。⑤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或师德高尚,获得校级表彰(6年内表彰有效)。
教科研取得一定成绩(必具其一):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科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②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办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等材料)。③参与编写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著或校级校本教材。
(4)课堂教学评教、评优中的优秀者。
(5)有完整一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高考成绩优秀;连续且现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三年,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受处理者;(2)其他原因受到行政处分且未满处分期者。
三、评选名额:一线教师的10%。
四、评选程序:自评上报,学校选拔。
七、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1.时间安排
骨干教师自荐材料的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评选时间截止到1月13日。
2.报送材料及要求:
(1)《阜阳一中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个人自荐资料:①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学校提供);②教育教学及科研成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综合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班主任经历⑤学生评教评优材料(由相关科室提供)。
(3)填写阜阳一中骨干教师申请汇总表一份。
阜阳一中
2016年12月7日
附件:骨干教师申请表.doc